廊坊人·廊坊信息网,廊坊人

房产交易 楼市大观 | 新盘特快 | 二手房屋 | 租赁市场 | 行情走势图

购物指南 店铺分类 | 联盟店铺 | 店铺打折信息 | 申请会员卡


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购买公有住房时公共维修基金如何交纳?

作者: 未知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购房人按成
本价基价的2%,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


文章来源: 未知
未经 廊坊人·廊坊信息网 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发布的信息及文章作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