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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地产“恒盛会”

作者: 未知


第一篇:章程

  关于恒盛会: 
恒盛会是由恒盛集团发起的消费者俱乐部。它致力于加强各地恒盛业主和关心恒盛的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理解客户对理想家园的需求,为客户实现置业梦想提供全程支持,并与客户携手共创精彩、广阔的生活空间。

  宗旨:
我们真诚的希望与您在会沟通,达成以下目标:您可以仔细地了解如何更好地购买恒盛开发的房产产品;您可以详细地了解作为恒盛业主的权利和能够享受的优惠待遇;您可以将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愉快投诉和细致反映;本会诚恳顺畅地与您开展有关房产业务的沟通和交流;本会向您及时提供恒盛最新推出的楼盘情况与资料;本会更贴近地了解您对恒盛地产产品的需求和建议,从而改善恒盛房产小区规划和创新住宅设计;本会加强和促进恒盛地产作为发展商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 

  设施及服务:
本会承认您被批准入会后,即有资格接受及享用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和服务。如有特别活动安排时,须先得到本会邀请,且受本会于提供该等优惠及服务时订明的任何特定条款和条件限制。是否及时作出对您的邀请,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随时终止优惠或服务的提供或运作,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您不得利用本会或本会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从事任何商业或有损于本会的活动。


  会籍:
您必须年满18岁。所有会籍申请须经本会批准;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批准或保留有关申请,而无须作任何解释;您对本会的组织、运作或管理无投票权,但有相关建议权。您亦对本会的任何财产不享有任何权利;本会会籍不得转让,会员的权利须由本人行使,不能由他人代为行使。

  入会方式:
普通客户可于各售楼处索取书面入会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恒盛会或登录恒盛会网站直接在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格。直接向恒盛地产公司认购住宅物业或商业物业的业主客户无需申请可自动获得会员资格,享受会员权益。欢迎老会员推荐亲友入会,被推荐人需在入会申请表上填写推荐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恒盛会审核通过后,推荐人将获得积分奖励。

  入会资格审核:
恒盛会将审核申请人所填写个人资料,必要时将联系申请人复核。审核通过后,将于一个月内签发会员个人专属会员证。如申请资料有误或无法联系申请人,则该入会申请将不获通过。

  个人资料:
申请入会需向恒盛会提供入会所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若申请人提供虚假、不全的个人资料,恒盛会未能审核发现而入会的,入会之后恒盛会无法保证该会员能够正常享受会员应有权益。本会将为申请人及会员的个人资料保密,若无会员的授权,恒盛会保证不会将会员的个人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会员证:
您的会籍申请被接纳后,将获本会发出的一张本会签发的会员证;您应在收到会员证后应立即于证上签名,而会员证上的签名须与申请表上的签名相同;会员证为本会财物,本会有权随时收回该证、终止该证的效力或终止您的会籍。本会有权要求您归还会员证予本会;会员证只供您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由他人行使权利。倘若会员证遗失或被窃,须立即通知本会。您享受本会任何优惠或参与任何活动,须于被要求时出示会员证。

  在会沟通:
被批准入会后,会员即有资格接受及享用恒盛会提供的各种优惠及服务,同时接受恒盛会以电话、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会员发送相关的活动及优惠信息。
会员也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对恒盛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愉悦的投诉和细致的反映。

  退会及取消会籍:
如会员打算退出会籍,请向恒盛会提交书面退会通知,恒盛会将在会员系统中进行退会处理。恒盛会倘若发现会员的行为损害恒盛地产或恒盛会利益或违反本会员守则的任何条款,恒盛会有权取消该会员的会籍。退会或会籍取消后,会员卡将失效并停止拥有会员的任何权利,不再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会员活动及积分活动,且不再有权接受及享有本会提供的各项优惠及服务。

  恒盛会运作:
恒盛会的组织运作相关规则及方式的解释权归恒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恒盛地产公司有权在必要情况下更改恒盛会运作规则、会员守则以及为会员提供的优惠方式及服务项目,并以合适的方式通知您任何所做的调整和变更。
恒盛公司有权于任何时候终止恒盛会的运作,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在恒盛会的运作被终止后,会员的一切权利及优惠即告终止。在任何情况下,会员不得因恒盛会终止运作而向深圳市恒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任何性质的索偿或要求。


第二篇:会员权益及义务

  会员权益:
被批准入会后,作为恒盛会会员,将享有以下权益: 

1、会员可自愿申请入会和通过一定程序向恒盛会提出退会;
2、会员可以收到恒盛地产最新推出的楼盘资料;
3、会员可以被优先安排参观恒盛地产的销售示范单位;
4、会员可以由本会特别安排参观恒盛集团开发的所有物业;
5、会员可以自由选择参加本会举办的恳谈会及各类会员活动;
6、会员可以将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愉快投诉和细致反映;
7、会员可以享用本会精选商家所提供的购物折扣和优惠价格;
8、会员可以通过本会了解购买房产的基本常识,本会尽力帮您解答有关房地产方面的咨询和疑惑;
9、会员可以免费定期收到由恒盛会编印的资讯丰富、设计精美的《恒盛会》会刊;
10、会员可以通过参加恒盛会推出的奖励及积分活动,按照奖励及积分活动的具体规定获得相应的购房优惠和积分奖励。

  会员义务:
作为恒盛会会员,在享有相应权益的同时,也应当担负以下义务:

1、会员在入会时,有义务提供入会所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 
2、会员在会期间不能损坏恒盛地产及本会的社会声誉;
3、会员不得利用本会或本会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从事任何商业或有损于本会的活动;
4、会员有义务遵守《章程》中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三篇:会员奖励及积分计划

一、会员奖励及积分方式

 项目  奖励标准   奖励说明 
 
 初始入会奖励  获得积分奖励:10分/次   客户通过任何方式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成功
 活动奖励  获得积分奖励:10分/次  参加恒盛会组织的指定活动
 投稿奖励   获得积分奖励:20分/次  为恒盛会投稿,并获得刊发
 友情参与奖励  获得积分奖励:20分/次  为恒盛会活动或恒盛会工作提供帮助
 合理化建议奖励  获得积分奖励:10-50分/条  对恒盛会或恒盛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推荐入会奖励  获得积分奖励:5分/次  会员通过书面入会申请表或网上的方式推荐客户成为恒盛会会员,经恒盛会审验有效。
 非业主会员推荐购房奖励  会员获得积分奖励:
 30分/万元(成交金额)
 非业主会员成功推荐亲戚、朋友购买恒盛楼盘物业。(含商铺)
 业主会员推荐购房奖励   会员获得现金1000元/套及积分奖励:
 30分/万元(成交金额)
 业主会员成功推荐亲戚、朋友购买恒盛楼盘物业。(含商铺)。
 资深会员首次购房奖励  获得1%的购房优惠和积分奖励:
 50分/万元(成交金额)
 入会时间满1年以上的会员, 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恒盛楼盘物业,(含商铺)。
 老业主再次购房奖励  获得2%的购房优惠和积分奖励:
 100分/万元(成交金额)
 会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已经成为恒盛业主并再次购买恒盛楼盘物业。(含商铺)

        
二、会员星级及积分兑付

随着积分不断累积,会员身价也随之攀升,到达更高星级。不论您处于
哪个星级,您都按照10分=1元的兑付标准,获得现金及精神上的奖励。所有星级会员均有机会获邀作为嘉宾,参加恒盛举办的各项活动。
星级      分值                         积分奖励内容
钻石级    20000分以上(不含20000分)    ◆颁发“‘恒盛会’钻石级会员”奖牌◆获赠2000元以上现金奖励◆获邀参加恒盛会欢乐分享之旅(价值2000元)
翡翠级    10001-20000分                ◆颁发“‘恒盛会’翡翠级会员”奖牌◆获赠1001-2000元现金奖励◆获邀参加恒盛会欢乐分享之旅(价值1000元)
五星级    4001-10000分                 ◆获赠401-1000元现金奖励
四星级    1001-4000分                  ◆获赠101-400元现金奖励
三星级    301-1000分                   ◆获赠30-100元现金奖励
二星级    151-300分                    ◆获赠精美礼品(价值30元)
一星级    50-150分                     ◆获赠精美礼品(价值30元)
注:奖金均为含税金额,恒盛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积分兑付通知
活动期满,恒盛会将根据您的总积分额及对应的会员等级,发出书面奖励兑付通知。通知书将载明您的积分总额、对应会员等级、应得奖励情况及奖励兑付手续的办理程序。会员需按通知书指引办理相应领奖手续。

四、积分查询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查询您的积分详情,包括积分时间、积分类型、单次积分额、累计积分额、所处会员级别、对应奖励等。或请您登陆恒盛会网站通过网上自助的方式自行查询您的个人专属积分情况。

五、特别注意事项
积分参与对象:
1. 奖励及积分计划参加对象为恒盛会会员;
2. 奖励及积分计划参加对象不包括具有会员身份的恒盛系统内职员。 

关于购房类积分:
1. “购房”行为说明:
奖励及积分计划所称“购房”行为,均指会员个体直接向恒盛地产购买在售物业(不含车位),不包括三级市场交易,也不包括团购行为。
2. 折扣说明:
除特殊说明的情况外,恒盛会奖励及积分赠送可与正常的公开购房折扣同时享受。已享受团购或其他公开折扣以外的特殊折扣的,不能同时享受积分奖励。
3. 会员身份审核:
参加购房类奖励时请主动出示会员卡,或告知销售人员在会员系统中查验会员身份。
4. 积分手续办理:
销售人员确认符合办理积分登记手续条件,在签署认购书的同时,会员应在《购房奖励及积分证明表》上签名确认,奖励及积分手续必须在成交当日于签署认购书当时同时办理,当日未办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予以补办。
5. 购房类积分的选择:
推荐购房、资深会员首次购房、老业主重复购房互不兼得,购房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积分方式。
6. “推荐购房”的相关说明:
推荐人与被推荐人须于签署认购书同时在销售现场办理奖励及积分手续,如推荐人当时无法到场,被推荐人必须于签署认购书时出示推荐人会员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推荐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购房证明”。
7. “资深会员”的说明:
奖励及积分计划所称的“资深会员”仅指已加入恒盛会1年以上的会员,会员加入时间以恒盛会系统中登记的入会时间为准。资深会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均可享受此奖励及积分。如属直系亲属购房,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直系亲属证明。
8. “老业主”重购的说明:
本奖励及积分计划中所称的“老业主”仅指已购买恒盛的项目房产且房款全部到帐、并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业主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参加老业主再次购房奖励,应在签署认购书前,主动告知销售人员购房者的身份,提验原房产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销售人员留存复印件。如属老业主直系亲属重购,则除以上书面证明外,还需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直系亲属证明。
9. 积分有效性审核的说明:
认购时所签署的《奖励及积分证明表》仅为办理了奖励及积分手续的证明,但此奖励及积分手续并未最终生效,恒盛会将在奖励及积分手续办理后至房款付清、所有签约手续办理完成期间对所办积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将奖励及积分可转为有效,并于到期时给予兑付。如发现奖励及积分行为不符合规定、发生各类变更、房款未付清、签约手续未办理完成等各种情况,则所签署的《积分证明表》无效。
10. 房产出现换、退时等变更的处理:
当所购房发生换、退或更名、认购后取得特殊折扣,如参与团购等变更时, 导致该房已不符合原积分条件的,原所办奖励及积分手续即时作废。新的认购行为需要按奖励及积分规则规定办理。

关于沟通、参与类奖励


1. 活动奖励:
参加指定活动奖励,请于活动现场填写《活动积分证明卡》,办理积分手续。正券请自行保留以备查询,副券投入现场恒盛会资料收集箱。
2. 推荐入会奖励:
会员推荐亲友成为会员,可获得积分,每个会员推荐会员人数上限为20人,超出部分不另计积分。推荐人姓名、会员卡号等信息由被推荐人在入会申请表上填写签字确认有效。

关于积分兑付
1. 积分奖励实施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兑付,积分计划实施期满,奖励兑付后的积分清零,同时保留参与各期积分计划所获得的最高会员星级。未兑付的积分将自动折半结转至下一期。
2. 星级会员必须在恒盛会发出兑奖通知书后30天内,按通知书指引办理领奖手续,逾期不办领奖手续,视为会员本人同意将本期积分折半结转至下一期。
3. 积分不得转让、赠予、买卖。 
 

第四篇:精选商家及活动计划

商家合作计划
在廊坊及全国主要大城市精选商家进行合作,会员凭恒盛会会员卡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具体商家选择范围包括如下几方面:
◆酒店优惠预订!
◆购机票折扣优惠!
◆建材及装饰折扣优惠!
◆餐饮及娱乐消费折扣优惠! 
◆零售商业折扣优惠!
◆其它消费折扣优惠!
    
活动计划
恒盛会会员活动组织采取整体大型活动、内部小型团体活动等定期活动和即时性活动等几种形式,具体计划如下:

1、整体大型活动:
此类活动是恒盛会一年一度定期举行的全会员参与的大型活动(每年2次)。
时间     主题
1月份    新年联欢晚会暨会员积分颁奖活动
8月份    会员社区秋季运动会、业主登山活动等

2、内部小型团体活动: 
此类活动主要采取在恒盛会内成立小型团体会员组织,各小型团体定期组织团体内会员活动(每个团体每年举行1-3次)。
团体组织                    活动主题
恒盛会·社区少儿艺术中心    社区少儿系列艺术比赛(歌唱、舞蹈、绘画等)
恒盛会·社区青年动力营      社区青年体育比赛(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
恒盛会·社区老年娱乐中心    老年艺术表演、棋牌等比赛

3、即时性活动:
此类活动主要是根据开发商需要及开发项目营销需要举行的活动。
◆开发商公司大事件庆典活动;
◆新开发项目重要销售节点活动,如新项目产品推介会、新项目园林及样板房开放优先参观活动、新项目开盘及入伙庆典活动等;
◆新开发项目即时性营销及促销活动。




文章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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